1•報名後請於三日內確認並先繳交訂金NT$50,000,否則視同無效,其餘團費於 2005年4月25日前繳清。 2•因個人因素取消行程,除訂金沒收外將酌收費用如下: •2005年4月30日內取消者,扣除所有費用之60% •2005年5月1日∼出發日內取消者,恕不退費